穩健,是 Gate 持續增長的核心動力。
真正的成長,不是順風順水,而是在市場低迷時依然堅定前行。我們或許能預判牛熊市的大致節奏,但絕無法精準預測它們何時到來。特別是在熊市週期,才真正考驗一家交易所的實力。
Gate 今天發布了2025年第二季度的報告。作爲內部人,看到這些數據我也挺驚喜的——用戶規模突破3000萬,現貨交易量逆勢環比增長14%,成爲前十交易所中唯一實現雙位數增長的平台,並且登頂全球第二大交易所;合約交易量屢創新高,全球化戰略穩步推進。
更重要的是,穩健並不等於守成,而是在面臨嚴峻市場的同時,還能持續創造新的增長空間。
歡迎閱讀完整報告:https://www.gate.com/zh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17
香港RWA項目發行指南:大陸資產選擇與限制解析
香港發行RWA項目的大陸資產限制與選擇指南
近期,不少團隊諮詢關於RWA項目的可行性,涉及各類底層資產。本文旨在釐清哪些大陸資產適合在香港沙盒中發行RWA,以助業內人士更高效地開展相關業務。
大陸資產做RWA的基本認知與判斷標準
雖然位於大陸並主要面向大陸居民運營的資產可以做RWA,但在香港沙盒發行確實存在一些限制。根據實踐經驗,以下三類資產不適合做RWA:
大陸資產在香港發行RWA的"雙重合規原則"
由於資產在大陸,但代幣化後在香港發售和運營,整個融資鏈條跨越兩地,因此需要同時符合大陸和香港的合規要求。
香港規範方面
香港主要負責資產的代幣化和金融化運營,因此需重點關注金融監管相關法規對底層資產的要求,如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等。雖然香港尚未出臺明確的RWA規範性文件,但把握其對金融資產的一貫監管原則,並參照類似金融產品的發行規則,可大大提高項目成功率。
香港對金融資產採取"實質性監管原則",即根據資產實質而非外表來判斷合規性。具體規範則依據RWA對應實物資產所適用的監管規則進行判斷。
大陸規範方面
需關注底層資產本身的合法性及運營方式的合法性。根據我國法律,物可分爲流通物、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。適合RWA的物應爲"流通物"或經許可的"限制流通物"。
在運營方面,由於香港對RWA項目底層資產有現金流要求,因此資產運營需符合大陸法律規定,遠離紅線並取得必要的行政許可。
當前不宜在香港發行的資產
雖然某些資產符合"雙重合規原則",但可能不適合在當前階段在香港發行。香港RWA仍處於沙盒實驗階段,傾向於選擇具有"高新科技"或"清潔綠色"屬性的資產。此外,難以產生良好現金流的資產也不太可能通過審核。
不適合做RWA的具體大陸資產類型
珠寶文玩類
總體而言,目前不建議將珠寶文玩作爲RWA的底層資產。以下情況基本可以直接否決:
知識產權類
雖然目前香港尚無成功案例,但如果某項知識產權確實具有較大商業價值,未來可能有機會嘗試。
農業及農產品
如果項目符合科技倫理審查標準,具有高科技含量和科研價值,同時擁有良好的商業前景,未來可能有機會探索。
純概念型
此類項目通常直接被否決,因RWA不同於眾籌,需要有實際的底層資產支撐。
結語
對於不在大陸也不在香港的底層資產,理論上也可能在香港做RWA。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,資產所在地不應成爲障礙,關鍵在於資產本身是否真實、可信、合規且具有投資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