🎉 #Gate Alpha 第三届积分狂欢节 & ES Launchpool# 聯合推廣任務上線!
本次活動總獎池:1,250 枚 ES
任務目標:推廣 Eclipse($ES)Launchpool 和 Alpha 第11期 $ES 專場
📄 詳情參考:
Launchpool 公告:https://www.gate.com/zh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34
Alpha 第11期公告:https://www.gate.com/zh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37
🧩【任務內容】
請圍繞 Launchpool 和 Alpha 第11期 活動進行內容創作,並曬出參與截圖。
📸【參與方式】
1️⃣ 帶上Tag #Gate Alpha 第三届积分狂欢节 & ES Launchpool# 發帖
2️⃣ 曬出以下任一截圖:
Launchpool 質押截圖(BTC / ETH / ES)
Alpha 交易頁面截圖(交易 ES)
3️⃣ 發布圖文內容,可參考以下方向(≥60字):
簡介 ES/Eclipse 項目亮點、代幣機制等基本信息
分享你對 ES 項目的觀點、前景判斷、挖礦體驗等
分析 Launchpool 挖礦 或 Alpha 積分玩法的策略和收益對比
🎁【獎勵說明】
評選內容質量最優的 10 位 Launchpool/Gate
比特幣獲刑法認可:財產屬性的司法突破
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獲得刑法認可:一起比特幣搶劫案的啓示
近年來,隨着區塊鏈技術的發展,比特幣、以太幣、泰達幣等加密貨幣日益受到關注。這些資產雖然表現爲代碼和數據,但由於其價值、可轉讓性和獨佔性,實際上具備了財產的本質特徵。在中國,盡管相關法規明確禁止將虛擬貨幣作爲法定貨幣使用,也禁止炒作行爲,但司法實踐中已普遍認可其作爲"特定虛擬商品"或"數據型財產"的地位。
在刑事司法領域,涉及虛擬貨幣的案件逐年增多,主要集中在詐騙、盜竊和計算機犯罪等類型。而直接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獲取虛擬貨幣的"搶劫類案件"相對罕見。因此,2021年江西宜春發生的一起比特幣搶劫案((2022)贛09刑終9號)引起了廣泛關注,成爲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,爲加密資產在刑事案件中的定性和量刑提供了重要參考。
案情概述:一場未遂的比特幣搶劫計劃
2021年5月,因炒幣虧損的賴某得知彭老師擁有至少5個比特幣(當時單價約25.5萬元人民幣),萌生了搶劫的念頭。他在網上發帖尋找同夥,向某主動聯繫並加入計劃。兩人在宜春會面後,制定了詳細的搶劫方案,準備至少召集4人實施犯罪。
然而,在等待其他同夥到來期間,警方根據線索將兩人抓獲,犯罪計劃尚未實施就告終止。一審法院認定兩人構成搶劫罪,分別判處賴某三年、向某一年有期徒刑。二審法院則認爲本案屬搶劫預備階段,未造成實際財產損失,且對比特幣價值認定存疑,因此改判賴某一年六個月,向某九個月,顯著減輕了刑期。
搶劫比特幣構成搶劫罪的法律依據
本案的核心爭議在於:搶劫比特幣是否構成《刑法》意義上的搶劫罪?法院的生效判決給出了肯定答案。
《刑法》規定,搶劫罪是指以暴力、脅迫等手段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爲。雖然比特幣本質上是一串加密數據,但它具備交換性、可轉讓性及現實市場價值,符合"廣義財物"的特徵:可管理、可轉移、有價值。
二審法院引用了2013年央行等部門的相關通知,將比特幣定性爲"特定的虛擬商品",雖不具備貨幣地位,但屬於應受法律保護的"數據型財產"。因此,搶劫比特幣與傳統搶劫現金或手機在本質上並無區別,其侵害的仍是他人的財產利益。
盡管本案中賴某等人並未實際着手實施搶劫,但其行爲已進入犯罪預備階段。考慮到被告人已準備作案工具、制定詳細計劃,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爲構成搶劫罪的預備犯,但予以減輕處罰。
涉虛擬貨幣犯罪的量刑原則
在涉及虛擬貨幣的搶劫案件中,除了行爲方式,"搶劫數額"的認定也是量刑的關鍵因素。然而,如何對加密資產進行準確估值,成爲司法實務中的一大難題。
一審法院以案發時比特幣的市場價格爲依據,認定案件屬"數額特別巨大",從而加重處罰。但二審法院提出了不同觀點:首先,本案未進入實施階段,沒有實際獲取財物;其次,比特幣在國內缺乏合法交易市場,價格認定標準不明確;最後,搶劫罪的定罪應以"實際搶得數額"爲依據,而在預謀階段無法準確界定價值。
二審法院強調,對虛擬貨幣等加密資產的價值認定應遵循"損失填平"原則,以被害人實際損失爲核心依據。主要參考因素包括:被害人的購買價格(優先適用)、案發時交易平台價格(如無購買記錄)以及銷贓價格(如有)。
法院還指出,雖然我國不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,但並未禁止私人持有和轉讓。因此,被害人對虛擬資產的合法持有應當得到法律保護。
基於以上考慮,二審法院決定不以搶劫"數額巨大"加重處罰,而是綜合考慮搶劫預備階段的危害性、手段和現實風險,對兩名被告人作出了相對從輕的判決,體現了司法機關在面對新型財產犯罪時的理性和審慎態度。
結語:加密資產法律保護的未來展望
本案的裁判不僅爲涉虛擬貨幣搶劫案件提供了參考,也明確傳達了一個信息: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已在中國刑法實務中得到廣泛認可。
在現行法律框架下,雖然比特幣等加密資產不具備貨幣屬性,但其財產價值已得到肯定。無論是通過詐騙、盜竊、非法控制計算機系統,還是敲詐勒索、暴力搶劫,只要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實施侵害行爲,都將以財產類犯罪論處。
隨着數字經濟的深入發展,涉及加密資產的刑事案件將更加多樣化,司法機關將面臨更多新型案件和爭議。未來,法律需要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屬性、市場估值標準以及數據與財產的界限,建立更加統一、穩定的司法裁判規則。同時,專業人士也需要不斷學習更新知識,以更好地應對這一領域的法律挑戰。
可以預見,加密資產將越來越多地獲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,而任何侵犯其持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爲,也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。